9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以“以案为鉴知行止”为题,为北京市第二中学师生和家长们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
课堂上,张军结合涉未成年人案例,剖析背后反映的深层次问题,指出同理心缺乏、对规范的漠视、不正确的是非观念、沟通表达不到位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他还讲授了如何引导未成年人规范自身行为,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伤害。
张军强调:“要敬畏规范,约束也是保护;家有家规、校有校规、国有国法,我们在学习、生活、成长中,在为人处世时必须自觉遵守,违反了就要承担相应的代价。这些代价有时候相当高昂,甚至会带来终身影响,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张军指出,“法律对未成年人网开一面”“未成年人犯错后果一定更轻”这类说法都是片面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辨识能力还不够,法院审判过程中,对未成年人适用法律秉持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可以免责,经法定程序会送至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张军建议同学们要提升同理心,换位思考、推己及人。一些案例反映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无论是造成他人身体上还是精神上的伤害,包括“网络开盒”“围观吃瓜”等,往往与缺乏同理心不无关系。
张军认为,青少年处在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要正确区分善恶美丑。“一些案例反映的未成年人误入歧途、坑骗他人或者相信‘天上掉馅饼’,都与是非观念缺失有关。同学们要涵养正气,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积极向上、向善、诚实守信为美,以为国家建设贡献聪明才智为追求,争当爱党爱国、勤奋好学、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拥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张军鼓励同学们学会沟通和表达,“一定要知道,你的身后还站着家人、老师、政府等可以提供支持的力量。”
授课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课前,张军向学生代表赠送了法律图书和法院文创产品。
“张校长提到的一些真实案例与我们的生活连接紧密。”北京二中高二10班学生王一宸是第二次听张军授课,关于同理心的讲授让她印象深刻,“步入高中后,我常常认为自己长大了,家长说的话有时也不以为然,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唯一正确的,甚至已经伤害了他人都不知道。我会更加尊重他人、体谅他人,踏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