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费车辆小区内被损坏,物业有责吗?

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1-11-25

好意邀朋友搭顺风车 发生事故要赔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亲友同事间“搭个顺风车”乃常见之举。但是,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定?近日,广州增城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好意同乘”出车祸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基于民法典“好意同乘”规则,法院依法减轻了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2021-11-23

好友聚餐醉酒致死 共同饮酒的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与好友聚餐,因过量饮酒导致不幸去世,共同饮酒的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饮酒致死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2021-11-21

打球锻炼猝死,球场是否担责?律师这样解读与提醒

对于第三人侵权案件,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要做好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并及时报警,以避免或减少承担补充责任的可能,即便承担了相关责任,也可在事后向侵权人进行追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1-11-20

虚假诉讼可能涉嫌犯罪(以案说法)

针对甲公司关于借款本息已实际清偿完毕的抗辩及相关举证,周某则表示甲公司归还的是其他借款。周某在法庭上的虚假陈述和其提交的对账单、催款回执等证据,导致法院作出了错误判决。

2021-11-18

以案说法|营销短信消费者能拒收吗?

许多消费者都有类似的经历:注册为某平台或商家的会员后,逢年过节少不了“短信问候”;电商大促前夕,收到的营销短信数不胜数……这些短信能否拒收?不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商家能拒绝提供服务吗?人民网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以作提醒。

2021-11-10

以案说法|遇到这些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对于社区和谐十分重要,但现实中,物业管理常常是社会治理矛盾频发的领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物业纠纷案件情况显示,物业向业主追索物业费、逾期支付物业费违约金是物业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

2021-11-05

醉酒驾车伤人 同饮者或担责(以案说法)

虞某组织好友武某、蒋某、潘某、庄某一行5人去饭店吃饭,其间,5人均有饮酒。吃完饭,武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回家。

2021-11-04

以案为鉴|为比别人更"高贵" 套取公积金的90后

1991年出生的白某,刚走出大学校园就顺利地考上了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澜沧管理部。本应是奋发有为的年纪,却因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让自己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道路。

2021-11-01

签遗赠扶养协议却又拒养,如何维权(律师信箱)
签遗赠扶养协议却又拒养,如何维权(律师信箱)

张大爷妻子早逝,又无子女。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张大爷未雨绸缪开始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

“非法引流”被判刑(以案说法)

近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被告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非法引流”服务,最终被判刑。

2021-10-28

成都中院:构成恶意侵权,判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46万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及当地网红火锅品牌“爸爸炒料”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一审依法支持了原告要求对被告适用一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2021-10-13

私家车用作网约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随着网约车的不断兴起,许多私家车车主也利用闲暇时光开网约车挣外快。

2021-10-13

在小区里投放广告到底谁说了算(百姓关注)

小区是居民的家,但大量商业广告涌入,给居民造成了不少困扰。

2021-10-11

法定节假日加班能薪酬翻倍或拒绝加班吗?

长假期间,平时忙碌的“打工人”出游热情高涨,导致景区人流量激增。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另一群坚守岗位的“加班族”,他们能否领取三倍工资或干脆拒绝加班,本版的宗旨是“共建和谐,点滴普法”,特邀请北京密云法院的法官进行释法。

2021-10-07

被“刷脸”遭起诉女子摊上“窦娥冤”
被“刷脸”遭起诉女子摊上“窦娥冤”

手机支付需要“刷脸”、出入办公楼需要“刷脸”、线上办理业务需要“刷脸”……人脸识别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生活中。

女子上私教课加重腰伤起诉健身房,法院判决双方各担五成责任

因要锻炼身体并缓解腰椎间盘突出等身体问题,北京市通州区30岁的韩女士在某健身房购买了私教课程,课程前告知其患有轻度先天性心脏疾病及轻度腰椎间盘突出

2021-09-26

3岁女童车内窒息身亡 父母是否会被追责?律师:确存疑点

9月21日,深圳一名3岁女童被长时间困在自家车内窒息身亡,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事发当日深圳最高气温超过30摄氏度,而女童被反锁期间车上没开空调或开窗,经过近3个小时的高温烘烤,女童已虚弱不堪,被送到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此事。

2021-09-25

跳槽不可侵犯商业秘密(以案说法)

【案情】刘某曾在某科技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并与公司签订了《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刘某在离职后2年内不能自营、参与经营或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或类似的工作。如果刘某违反协议则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4万元。

2021-09-23

福建一公司注册、囤积50个商标“傍名牌”被诉侵权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告福建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家居公司)被判赔偿原告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公司)1500万元。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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